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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协议

《团收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下称 “本协议”),是您(下称 “用户”,指浏览、注册、登录、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团收平台运营方:黑龙江省趣优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本平台”)之间订立的电子服务合同。

【重要特别提示,请务必仔细阅读】

  1. 在点击 “我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 前,请完整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尤其留意加粗字体的免责、责任限制、权属承诺、订单核验、争议管辖等与您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如对条款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 8:30‑17:30 联系平台客服咨询;如不接受任意条款,请立即停止注册、下单、提交回收物品等全部操作。

  2. 未成年人禁止独立注册及开展回收交易;未成年人如需使用,必须由法定监护人阅读、同意并代为操作,监护人为全部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您完成注册、登录、提交回收订单、寄递实物、勾选同意,均视为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约定,本协议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4. 本平台服务载体包括:团收官网(https://www.tuanshou.net)、团收小程序、团收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仅可从平台官方或平台授权渠道获取客户端;从未授权第三方获取软件产生的风险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一条 协议确认、接纳与协议修订

  1. 本协议为电子协议,是界定用户与平台全部权利义务的有效依据。平台公示的《回收检测标准》《运费规则》《隐私政策》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附件,与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 平台有权基于法律法规更新、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及配套规则。协议修订将提前 7 日在平台官网 / 小程序公告栏公示告知,修订版本自公示载明生效日期起生效中国政府网。

  3. 若您不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平台全部服务;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及规则。

  4. 用户确认:平台仅提供线上回收交易服务,回收成交本质为用户向平台出售自有实物,平台向用户支付回收价款的买卖合同关系。

第二条 用户注册、账户与使用规则

  1. 浏览平台页面无需注册账户;提交实物回收订单、发起交易,必须完成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2. 用户保证:注册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 / 组织。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注册、不得发起回收交易;平台发现的,有权直接取消订单、冻结账户、拒绝服务,造成损失由用户及监护人承担。

  3. 用户对注册信息、实名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注册、不得恶意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用户应当及时更新;未及时更新带来的全部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4. 账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出借、出租、转让账户。账户发生转借,账户登记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用户妥善保管账号、密码、验证码,账户下全部操作视为用户本人操作;账号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平台,未及时通知产生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5. 用户在本平台的全部操作(包括提交回收物品、填报物品信息、发起订单)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平台从事销赃、套现、洗钱、倒卖违禁品等违法活动。

  6. 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变更、暂停、限制部分或全部服务;平台发现用户存在违法、违约行为,有权采取删除信息、取消订单、冻结、封禁账户等处置措施,并可依法留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条 回收商品与价格规则

  1. 用户提交回收订单,代表用户向平台发出出售自有物品的要约。

  2. 平台展示的回收报价为预估价,预估价基于用户自行填报物品成色、故障、维修历史、配件完整度生成,不构成最终成交价格;市场行情变动,平台有权调整页面回收报价,调整前提交的订单,以提交订单时预估价作为核验前参考。

  3. 因系统、网络技术问题出现报价错误,平台有权取消订单、与用户重新协商价格。

  4. 用户应当如实填报物品情况,不得隐瞒物品故障、进水、维修、换件、假货、配件缺失等情况。

第四条 订单、实物回收与物品权属承诺

  1. 用户在平台填写信息提交回收订单,系统自动回执仅代表平台收到您的交易要约,不等于交易已成交。

  2. 用户权属重要承诺(加粗提示):用户保证提交回收的实物为本人合法所有,物品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查封、权属纠纷,不属于盗抢、捡拾、走私、赃物、假冒伪劣、管制违禁品;物品不会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财产权益。如代为处置他人物品,用户已经取得所有权人书面授权。若因物品来源、权属问题给平台造成罚款、赔偿、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损失,由用户全额承担;涉嫌刑事犯罪,平台有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实物回收包含三种模式:快递回收、上门回收、门店回收,定义详见本协议末尾【术语定义】。

  4. 用户提交订单即表示已经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及附件《实物回收说明》《回收检测标准》,不得以不了解前述文件为由主张订单撤销或无效。

  5. 平台收到实物后有权开箱、检测、真伪核验;数码、手表等品类,为完成检测,用户同意平台可做必要拆机检测,平台尽量避免额外损坏,正常检测拆机痕迹不属于平台过错。

  6. 核验结果分三类处理: (1)实物与用户填报描述一致,平台按订单预估价成交; (2)实物与填报信息不符,平台出具检测结果并给出最终报价;用户需在平台提示的时限(默认 48 小时)内选择:接受报价则成交;不接受报价,平台将物品退回用户;逾期未回复视为拒绝报价,平台启动退回流程; (3)物品属于违禁、赃物、假货,平台有权直接拒收,不予回收,并按本条第 2 款处理。

  7. 打款主体:平台可由黑龙江省趣优优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第三方支付主体向用户打款;收款账户必须为用户本人实名账户,账户错误导致资金问题,责任由用户承担。

  8. 订单存在物品来源存疑、信息不实、涉嫌违法情形,平台有权取消订单、暂停打款,与用户核实情况,必要时移交有关部门。

  9. 退回物品运费:按平台公示《运费规则》执行;因用户恶意虚报物品信息导致退回,退回运费可由用户承担。用户收件地址错误、无法联系导致包裹滞留、丢失,风险由用户承担。

  10. 用户拒绝报价,平台退回物品,物品所有权始终归用户所有;用户签收退回件逾期 30 日拒不取件,且平台无法联系用户,视为用户遗弃物品,平台可自行处置,不再承担保管义务。

  11. 成交后:平台成功支付回收款,物品所有权转移至平台,平台可对物品进行拆解、翻新、转售等处置,无需再次征得用户同意。

第五条 礼品卡 / 虚拟卡交易特别约定

若您使用礼品卡回收服务,除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外,还需遵守本条:

  1. 平台工作人员不会以客服名义向用户索要卡密;因用户主动泄露礼品卡信息产生损失,平台不承担责任。

  2. 用户账号被盗、封存造成交易审核失败、撤单,责任由账号用户自行承担。

  3. 用户重复提交同一礼品卡、故意提交错误卡信息,平台有权取消交易并冻结账户。

  4. 用户私下将礼品卡转让第三方,又再次提交平台回收,全部损失由用户承担,平台可冻结账户,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5. 交易未完成打款阶段,出现来源、有效性争议,用户应当配合平台核查;平台有权延迟打款,待问题厘清后再做处理。

第六条 物流风险、责任限制与不可抗力

  1. 风险划分:快递回收模式,物品在用户交付物流揽收前,毁损灭失风险由用户承担;物流揽收后到平台仓库签收前风险按照物流承运规则及保价约定执行;平台签收后,物品保管风险由平台承担。上门回收以物流 / 工作人员完成揽收为风险转移节点。贵重物品建议用户主动购买物流保价。

  2. 责任限制:在法律允许最大范围内,平台因服务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该订单对应回收报价金额;该责任限制条款,在账户注销后仍然有效深圳市市场...。

  3. 平台按 “现状” 提供回收服务,不对二手物品本身做明示或默示担保;平台开展的仅为商业回收检测,不等同于司法鉴定。

  4. 用户因违反协议、法律法规,造成平台或第三方损失、索赔、行政处罚的,用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平台有权先行赔付第三方后向用户全额追偿,并可采取封禁账户等处置措施。

  5. 因网络故障、设备维护、电力故障、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司法机关指令、第三方物流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平台服务延迟、部分无法履行,平台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及时通知用户,优先做退回物品、解除订单处理。

第七条 协议终止

  1. 用户可以申请注销账户、终止本协议;平台在符合约定情形下,有权终止对用户的服务。

  2. 出现下列情形,平台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协议、封禁账户: (1)用户明确拒绝接受更新后的协议; (2)恶意注册、多次恶意提交虚假订单,扰乱平台经营; (3)账户连续 12 个月无任何操作记录; (4)用户利用平台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 协议终止后果: (1)账户内未兑现的积分、平台优惠权益全部失效,不予折现、兑付; (2)平台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可留存 2 年内交易记录、必要业务凭证;非必要个人信息,按照《隐私政策》处理; (3)协议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经发生交易、违约行为的追责权利; (4)账户终止后,平台可释放该用户名,供其他用户注册使用。

第八条 个人信息保护

  1. 平台收集用户姓名、手机号、身份证、收货地址、收款账户等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仅用于注册核验、回收交易、打款、售后溯源、配合执法调查,具体以《隐私政策》为准国家市场监...。

  2. 除法律规定、司法机关依法调取之外,平台不会未经用户许可向无关第三方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3. 用户享有查阅、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撤回授权的权利,可联系客服操作。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订立、履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

  2. 双方发生争议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黑龙江省趣优优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示:本条为格式管辖条款,平台线上界面需要做加粗高亮提示)新华网。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用户向平台提交的产品建议、反馈,用户授予平台免费、非保密、可合理使用的权利;但不包含用户个人隐私信息。

  2. 平台拥有检查、删除用户提交内容的权利,但该权利不等于平台义务;平台可随时删除违规内容,无需提前通知。

  3. 本协议构成双方完整服务约定,取代此前双方口头、书面沟通;原旧版《实物回收协议》《实物回收说明》内容,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4. 本协议各标题仅用于阅读,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未经平台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让行为无效。

  5. 如果本协议中某一条款被司法机关认定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术语定义

  1. 团收平台:指黑龙江省趣优优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官网、小程序、公众号、客户端等全部产品。

  2. 用户:注册用户、非注册浏览用户;开展回收交易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

  3. 商品:用户合法拥有,希望出售给平台的实物、礼品卡等。

  4. 上门回收:平台或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前往用户指定地址收取回收商品;服务范围以平台公示为准。

  5. 门店回收:用户自行前往平台线下门店 / 加盟店交付回收物品,门店地址及服务范围以平台公示为准。

  6. 快递回收:用户自行寄件或平台指定快递上门揽收,将物品邮寄至平台指定仓库;运费承担见附件《运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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